張栢權因保管不善,遺失原坐落為鶴山市沙坪街小范村民委員會大村村的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》,證號:鶴府集建字(沙)第06020022號,登記面積44平方米,東至:空地,南至:張禧,西至:空地,北至:張均池。根據《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》第二十二條的規(guī)定申請補發(fā),現(xiàn)聲明該不動產權證書作廢。
特此聲明。
聲明人:張栢權(已故)
申請人:張志華
2022年8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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