任金玲因保管不善,遺失原坐落為鶴山市龍口鎮(zhèn)中七村民委員會江咀村的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》,證號:鶴府集建字(龍)第07030060號總字第30923號,面積26.3平方米,東至:地,南至:地,西至:金常,北至:金玲。根據《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》第二十二條的規(guī)定申請補發(fā),現(xiàn)聲明該不動產權證書作廢。
特此聲明。
聲明人:任金玲(已故)
申請人:任翠珍
2023年2月20日
主辦: 鶴山市人民政府 承辦: 鶴山市政務服務和數(shù)據管理局 鶴山市網絡信息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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