梁兆能因保管不善,遺失原坐落為鶴山市宅梧鎮(zhèn)堂馬村民委員會南門村的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》,證號:鶴(宅)第01050242號,面積58.4平方米,東至:協(xié)強,南至:四女,西至:義能,北至:達賢。根據(jù)《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》第二十二條的規(guī)定申請補發(fā),現(xiàn)聲明該不動產權證書作廢。
特此聲明。
聲明人:梁兆能
2023年7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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