楊文彬因保管不善,遺失原坐落為鶴山市共和鎮(zhèn)大凹村委會石橋村的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》,證號:鶴共字(89)第020354號,面積97平方米,東至:村公房,南至:瑞勤,西至:源芳,北至:瑞勤。根據《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》第二十二條的規(guī)定申請補發(fā),現聲明該不動產權證書作廢。
特此聲明。
聲明人:楊文彬
代理人:楊玉寶
2024年11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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